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与消费者协会:单位定价试点自2026年10月起扩大范围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与消费者协会(CASE)自2026年10月1日起扩大单位定价试点范围,覆盖更多超市运营商、线上商店及面粉、牛奶、黄油、零食、汤品和酱料等更多日常杂货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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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与消费者协会(CASE)自2026年10月1日起扩大单位定价试点范围,覆盖更多超市运营商、线上商店及面粉、牛奶、黄油、零食、汤品和酱料等更多日常杂货品类。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就Zenith Steel (Singapore) Pte. Ltd.拟收购NatSteel Holdings Pte. Ltd.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10月2日下午5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修改〈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并发布政策解读,明确删去网约车经营者申请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等条款,补充经营者按规定每年组织驾驶员健康体检的要求,同时删去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失信惩戒、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条款,相关法律责任按《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执行。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对涉嫌低价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调查并核算相关成本。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通知明确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的个别成本基础、行业平均成本参考及抽样测算要求,为地方治理价格无序竞争提供操作依据。可研究借鉴其成本核算对象划分与产能利用率调整机制,但需具备审计报告、原始凭证及行业协会测算能力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9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及一般条款适用,覆盖传统消费领域和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围绕仿冒混淆、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及网络不正当竞争认定发布9件典型案例,明确字号登记仿冒、技术秘密取酬计入侵权获利、AI批量生成测评引流等裁判规则,可研究借鉴其裁判思路,但个案规则适用仍需结合具体证据与法定权限。
市场监管总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和2025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促有关地方整改抽查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并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整改案例,逐条列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条款与整改结果,可研究借鉴将审查标准落到具体文件条款的比对方法,前提是具备抽查权限和整改督办机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国办发〔2025〕38号精神,从项目参与、产业支持、要素保障、融资服务、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市政府同意印发的若干措施形式,把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论证、特许经营参股、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等要求落到具体环节。可研究借鉴其专项论证与预留份额机制,但需具备市区两级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采购管理条件。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向HelloBikeSG Pte. Ltd.(HelloRide)发出警告函,因其在2025年7月和10月两次联系竞争对手Anywheel Pte. Ltd.,提议进行价格讨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30号),对2026年至2030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及国际合作作出部署,提出到2030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规划覆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与信用监管全链条,其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试点、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前置、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价等机制有具体抓手;地方可研究借鉴相关试点经验,但需具备相应法定权限与数据条件。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更新客运航空公司联盟协议指引(PAGN 2026),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取代此前指引。修订引入三步精简审查流程,明确承诺讨论、市场测试等节点及“停表”安排,并扩充承诺类型、竞争评估框架与净经济利益认定指引,纳入了2026年2月25日至3月11日公开咨询所获反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06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并从规划布局、商品服务供给、消费需求、数智化、竞争环境和保障政策等方面作出安排。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零售业跨部门政策,涉及准入、公平竞争、融资、监管统一等多项制度安排,其中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准入壁垒,以及统一线上线下促销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对地方清理隐性壁垒有参考价值;落地需多部门协同和配套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共40条,分总则、委托鉴定、专家意见、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技术咨询、监督管理八章,规范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以40条工作指引系统规范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构建多元查明路径并明确检测标准与采信规则,可研究借鉴其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等机制,但需具备相应专业机构和人员条件。
2026年3月25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重庆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覆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会商、涉企检查扫码入企、拖欠账款清偿长效机制等具体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审查衔接与检查赋码管理,需具备地方立法权限和相应数据平台条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研究制定《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6年5月22日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渠道为传真或电子邮件。该办法旨在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行为,落实自然垄断环节监管部署,对油气领域经营主体的公平准入具有潜在影响。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与生效时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6〕14号),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价格法修正草案等,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并完善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的有关配套法规。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招标投标法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列入,为地方完善营商环境法规提供上位依据;可研究借鉴其配套法规衔接机制,但需以正式立法进程为前提。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36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或失信惩戒措施不服、行政行为影响申请人公平参与竞争等情形可申请行政复议,并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要求另行提供纸质材料。企业可关注在线申请与线下同等法律效力、调解过程认可不得作为不利证据等条款,具体适用条件以原文为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细化涉企行政争议的受理、审理与决定规则,明确公平竞争利害关系、失信惩戒可复议等情形。可研究借鉴其在线申请同等效力、调解保密等机制,需以法定权限和信息化平台为条件。
4月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6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一季度监管工作并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密切跟踪能源供需形势、提前筹划迎峰度夏保供监管,全面抓好年度重点监管任务落实,深化运用“四个监管”机制,并扎实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三个一批”建设,深化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3月2日在京召开2026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副局长宋宏坤出席讲话,监管总监梁昌新主持。会议提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强能源安全保供监管,强化电力市场秩序、自然垄断环节等重点监管。市场监管司通报了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有关情况,14家电力企业围绕供需形势、市场建设、交易秩序、清洁能源消纳等交流发言。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通报2025年查处的5起供电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涉及贵州毕节、湖南张家界、辽宁、江西、山西等地,问题包括授意关联企业提前介入用电报装、参与供电方案内部评审、违规办理低压免费接入、以分包合同违规收费、设计评审与市场化设计业务混同。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通报5起供电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影响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涉及用电报装、设计评审、低压接入、分包收费等环节,可研究借鉴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监管的具体切入点,需以能源法授权和行业监管职责为前提。
2025年,国家能源局聚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大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集中发现一批经营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典型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于12月16日通报5起典型违规问题。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通报5起电力市场典型违规问题并说明处罚,涉及串通报价、集中报价和滥用市场力等情形,可研究借鉴以规则条文对照具体交易行为认定违规的监管思路,需以电力市场规则和监管权限为前提。
广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涵盖智能预警、行业监管“一张网”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等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AI合规检测、区块链跨链存证和内部举报人制度构建招投标全流程监管闭环,可研究借鉴其技术嵌入监管的具体机制;落地需数据共享条件、跨部门协同权限及异议申诉配套。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聚焦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乱、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4方面12条举措。通知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更新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要件,清单内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厉查处价格垄断、恶意低价竞争等行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以清单管理、信用监管和“网上超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更新与信用模块搭建机制,需具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支撑。
交通运输部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以合规指引形式细化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明确禁止性条款、异议投诉时限和备案抽查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招标文件备案与投诉处理全流程的做法,需具备省级监管平台和投诉受理渠道等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电话、信箱及电子邮件等受理方式。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以及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为社会监督提供入口,可研究借鉴其举报材料要素设计及实名举报要求,需配套受理与核查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12月29日以局令第七十九号公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共28条,并发布制定说明。规定强化注册人日常管理义务、明确含地名商标注册要求及他人正当使用情形,同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与公共查询服务。地方可借鉴其注册人管理义务与正当使用边界规则,具体适用需结合本地商标管理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规章细化含地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与正当使用边界,并明确注册人管理义务,可研究借鉴其平衡商标专用权与公共利益的规则设计,落地需配套使用管理规则与信息公开能力。
2021年南京市开发上线公平竞争审查监测评估系统,对有关政策措施实时监测评估,实现检查、清理和第三方评估常态化;2022年将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机制列为“一区一特色”“一部门一主题”改革项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南京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监测评估系统并延伸至事前预防、事中协助、事后监督全环节,可研究借鉴其系统功能扩展与机关内部集中审查机制,需具备信息化平台和联席会议协调条件。
重庆市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近日召开结果研判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4个市级部门和8个区县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情况、典型做法、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专题汇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重庆连续三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并形成闭环机制,内部审查率、清理率等数据可观察,可研究借鉴其'六专'模式,但需具备独立评估机构和专家资源等条件。
3月21日,海南正式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公平竞争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明确构建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统一审查程序,并要求政策制定机关作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前,主要负责人应当听取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原文未说明实施条件与具体成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海南以地方实施办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并设委员会统筹,可研究借鉴其内部统一审查机制;落地需依托地方立法授权与行政学院培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