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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材料明确涉及北京的营商环境政策、改革实践与企业服务;保留发布主体、适用范围和政策阶段。

44条精选相关主题政策制度地方实践

最新精选

第 41–44 条 · 共 44 条
9月12日周五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

    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方案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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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支持北京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41条措施覆盖贸易数字化、数据治理、数字消费、电信开放和国际合作,可研究借鉴其将国际规则落地为地方措施并形成可复制经验的路径,需关注试点授权和北京既有基础条件。

8月28日周四
  1. 最高人民法院 · 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262号: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2号,明确网络平台经营者对数据集合形成的经营性利益受到侵害时,可请求法院保护;未经许可获取并向公众提供数据、实质性替代平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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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数据集合经营性利益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并提示2025年修订后应适用新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可研究借鉴其裁判逻辑,但需注意个案事实与修法衔接条件。

7月22日周二
  1.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明确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的内容与凭证保存期限,并规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的视为履行相应义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纸质方式履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情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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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规范性文件细化食品经营进货查验与销售记录义务,明确信息化记录与纸质记录等效,可研究借鉴其减轻企业重复报送负担的机制,落地需配套信息化采集能力。

7月4日周五
  1.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16年试行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细则明确主体业态与经营项目分类申报规则、简单制售标注方式、自动设备经营许可条件,以及现场核查整改时限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等要求。地方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高低分类审查、对低风险项目免于现场核查的机制,具体适用需结合本地审查权限和配套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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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审查细则细化食品经营许可分类审查、简单制售标注和自动设备经营要求,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分级配置核查资源、明确整改时限的做法,需具备地方审查权限和配套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