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穗府办规〔2024〕4号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穗府办规〔2021〕2号,进一步放宽本市商事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广州以场地使用证明替代传统产权证明、放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降低企业准入的场地门槛;可研究借鉴其园区管委会、市场开办方、宾馆等多元出证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授权与部门协同条件。
B-READY 参考主题:登记注册、企业开办及准入许可。情报归类不等于官方测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穗府办规〔2024〕4号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穗府办规〔2021〕2号,进一步放宽本市商事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场地使用证明替代传统产权证明、放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降低企业准入的场地门槛;可研究借鉴其园区管委会、市场开办方、宾馆等多元出证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授权与部门协同条件。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提出支持自愿转型、尊重类型选择、自主办理三大原则及8项工作措施,适用于广州市个体工商户。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一户一档'培育库和'个转企'专窗、一网通平台整合照章税保金银等事项,为个体工商户转型提供流程便利;可研究借鉴其培育库与专窗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平台整合条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自2022年12月12日起依托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开通自助提取香港、澳门简化版公证文书服务,适用于拟在广州开办港澳非自然人投资企业的申请人。申请人在出资人填报页面可一键获取、自助提取并核对公证文书,完成一表填报和材料上传后一次性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全市各区登记机关最快0.5天完成审核,并可在线查询进度和结果。原文未说明该服务的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依托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提供港澳简化版公证文书自助提取,将公证文书获取嵌入企业登记流程,可研究借鉴其与全程电子化登记衔接的做法,需具备港澳公证文书数据对接和平台支撑条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穗府办规〔2022〕7号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围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全覆盖、电子办事结果推广、涉企证照智能联办、就业与参保登记统一办理、住所自主承诺申报等提出十二项措施,并附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整合执照、印章、发票、参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事项,并配套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可研究借鉴其平台集成与清单管理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标准地址库条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28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应用。申请人通过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开办企业时,可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电子发票,并在办理注册登记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企许可时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无需提交实体营业执照和纸质签名文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电子营业执照打通开办企业、涉企许可、年报和银行开户等环节,可研究借鉴其依托一网通平台实现证照联发与跨部门互认的机制,前提是具备统一平台和数据共享条件。
广州市发布“一照通行”涉企许可证照联办服务指南,明确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行”平台或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在开办企业时同时或后续申领营业执照和多项跨部门涉企许可事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将营业执照与多项涉企许可整合到统一平台联办,企业可一次勾选、同步提交。可研究借鉴其经营范围智能推荐联办清单的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统一申办入口等条件。
上海浦东国际人才港作为上海市首个人才公共服务示范窗口,全覆盖集成80项人才窗口业务,建立“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服务”机制,累计服务约15万人(证)次,其中海外人才业务约占20%。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浦东国际人才港集成80项人才窗口业务并争取事权下放,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间从12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自然日,可研究借鉴其“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与跨部门数据交互机制,前提是取得相应事权授权和系统对接支持。
上海杨浦在“一网通办”杨浦频道新增“证证联办、一次办成”平台,聚焦日用百货、餐饮小吃、休闲娱乐、生活服务等简易小型店铺开办事项,累计开通40个主题事件(首批21个)线上联审办证服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聚焦小型店铺开办多证联办,可研究借鉴其在线一页申报、部门并联预审、综窗一窗发证的具体机制;复制需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线下综合窗口收件权限。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设立注册许可登记“独任审批官”,将各类企业设立登记、符合简易登记条件的注册登记、不需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许可等104项事项由“一审一核”改为“独任审核”,并制定《独任审批官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任用条件、产生方式、职责范围和考核共13条内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徐汇区将104项注册许可事项由“一审一核”改为“独任审核”,并配套资格考试、聘任与考核规范,可研究借鉴其授权与约束并行的机制,前提是具备相应人员培训与考核条件。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加强特定活动准入管理五种情况推进;2016年国务院决定在浦东暂时调整11部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浦东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授权暂停地方性法规和市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并同步推动告知承诺立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可研究借鉴其“梳理依据—提请授权—立法固化”的路径,前提是取得相应授权并完成论证程序。
浦东新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场监管局,依托微信小程序对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补办营业执照、股权出质设立等登记事项应用基于静默活体检测的人脸识别远程身份核验,覆盖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出质人、质权人等应核验人员,并出台决定认可电子形式存储的身份认证数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浦东在登记注册环节以人脸识别替代现场身份核验,兼顾防冒名与减跑动,可研究借鉴其将远程核验覆盖全部登记事项和应核验人员的做法,前提是具备电子身份认证数据的制度认可与系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