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稳岗返还、扩岗补助与苏岗贷扩围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苏政办发〔2023〕3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并扩大“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至用工不少于5人的企业和不少于3人的个体工商户。
影响与借鉴
江苏以就业容量为轴整合稳岗返还、扩岗补助、苏岗贷等工具,并明确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经办方向,可研究借鉴其补贴与金融协同机制,落地需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