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2027年起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及部分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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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部制定并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供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指引适用于集约化需求强、具有财务共享服务意愿和能力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明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及数智化建设要求,并规定采用该模式不改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法定责任。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自2026年5月6日起修订Form 45,新增拟任董事未因洗钱犯罪被定罪的声明,此系《公司法》第154(1)(a)(iii)条当日生效后该类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的要求;同时新增拟任董事知悉法定义务、承诺公司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之声明。公司及企业服务提供商须对所有新董事任命使用更新版表格,并依《公司法》第173C条将填妥表格留存为法定记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面向广东省户籍0—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到持广东省居住证及不满18周岁。办法明确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补贴标准,其中人工耳蜗植入补贴15000元/耳·人、肢体残疾矫治16000元/人,康复训练每人每年限补贴10个月,公益一类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益一类2000元/人·月,由县级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令第840号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经2026年6月5日国务院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退役军人及依法退出现役的武警部队人员。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经报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提升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措施,包括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范围,加快修订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并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从市场准入、投资便利、投资促进、服务保障、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措施,其中服务业开放试点扩围、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诉求闭环等机制有具体操作路径,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和试点评估后再扩围的做法,但需注意试点授权和地区适用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3日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粤府〔2026〕36号),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围绕批零住餐、金融、信息传输软件、房地产、租赁商务、交通运输、科技服务、文体娱乐、居民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及其他重点领域共44个细分行业明确扩能提质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6月16日印发《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经指定口岸入出内地且仅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驾驶人员及乘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以省级管理办法明确港澳游艇入出内地九市的证书核发、口岸查验和停留时限,并建立联席会议与信息管理系统。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委托俱乐部管理机制,需具备海事、海关、边检协同及口岸数据条件。
商务部等8部门于2026年6月9日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加强推广和优化环境等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意见由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围绕人工智能与消费融合提出商品供给、服务消费、商业创新、环境优化等方向,其中财政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开放清单、集聚区布局等机制对地方制定配套措施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和场景对接做法,但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与财政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建办〔2026〕32号通知,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赋予房屋建筑唯一身份标识,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赋码落图,住宅建筑赋码到套(户);到2027年底实现新建房屋建筑赋码落图全覆盖,到2030年底前全面建成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数据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3月2日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26〕6号),围绕精准赋能、服务提升、法治护航、协同优化四方面提出二十八项任务,适用北京市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覆盖融资、人才、数据、监管、协同等28项任务,其中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市政报装“一站式”超前服务、京津冀资质互认等机制有具体操作路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协同与清单化管理方式,但需注意北京作为首善标准的资源条件与地方权限差异。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就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作出规定,要求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于2026年6月11日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6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贯彻执行。规划提出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任务,明确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持续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各项稳岗扩岗政策。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规划将就业优先嵌入宏观政策、产业协同和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提出就业影响评估、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等机制。地方可研究借鉴将吸纳就业情况作为投资项目重要参考、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强化政策支持,但需具备就业监测数据和财政协同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落实国办发〔2025〕38号精神,从国家及省级审批(核准)项目引入民间资本、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科技创新、服务业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网络型基础设施、中试平台、数字化赋能、政策性资金、金融支持、上市融资等方面提出14条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江苏以专项论证、持股比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规则细化民间投资准入,可研究借鉴其按审批权限分层明确领域和论证要求的做法,需具备省级审批权限与行业指引配套条件。
财政部、商务部修订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财建〔2023〕9号文,资金实施期限至2028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可研究借鉴其因素法权重设置(服务业发展及相关工作约60%、预算执行与资金管理约30%、地区倾斜10%)及竞争性评审确定试点示范主体的机制;地方需具备项目储备和绩效管理条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公布,将2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实施,17项由花都区、增城区实施,12项由南沙区实施,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要求实施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接,委托类职权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承接单位将职权纳入本级权责清单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定期报省有关单位备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省级行政职权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广州市及花都、南沙、增城,明确交接时限、权责清单和备案监督,可研究借鉴其交接与评估机制;落地需承接单位具备相应编制、业务能力和信息化条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6月6日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纾困稳存量、创新创业强增量、平台载体提质量、服务保障优环境四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明确到2028年年底的发展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山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个体工商户专项政策,覆盖纾困、创业、平台、服务四方面,明确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可研究借鉴其政策集成、分型分类授信和柔性监管等机制,落地需省级多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条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粤府〔2026〕29号决定,将3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委托由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正文于2026年6月9日公开。决定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指导、建立监管机制,三区依法依规审批并落实监管责任,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文未列明3项职权的具体名称及委托期限,具体条款以附件目录为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广州花都、南沙、增城三区,属要素保障领域权限调整,可研究借鉴其配套监管机制设计,但需具备承接能力与省级指导衔接条件。
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5号),规划提出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科学制定和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在涉企检查和执法中推广全流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并完善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以及失信行为认定、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面向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部署强基扩容、标注攻坚、提质增效、应用赋能、管理服务、价值释放六个专项行动,提出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经过应用验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数据局印发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六个专项行动并明确2028年底目标,其中数据标注先行先试、数据集测评互认、资产化试点等机制对地方布局数据产业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配套措施与资金安排方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粤府函〔2026〕91号通知,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十批共19项改革创新经验分类复制推广,其中17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项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地区推广,1项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推广,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以省政府通知形式明确自贸试验区第十批19项经验的复制推广范围和分工,其中17项全省推广、2项限定范围,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推广与牵头单位制定方案的机制,条件在于需有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形成的成熟经验。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函〔2026〕54号指导意见,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从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加强监管、稳妥处置风险、推动规范发展等方面构建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意见构建了私募基金从登记备案、综合研判会商到风险处置的全链条监管框架,其中综合研判会商前置、经营主体名称标注清理、跨地区风险牵头责任顺序等机制设计具体,地方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安排,但需具备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发改体改〔2026〕695号通知,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的41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涵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教育科技人才、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等方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41条经验举措,其中11条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并明确要求依法合规、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梳理与先行推广机制,但需具备相应试点授权和部门指导条件。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组织修订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自2026年8月15日起分行业分批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展副本更新,原环规财〔2018〕80号附件3中的副本格式按本通知执行。通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具体企业影响原文未说明。地方可研究借鉴分行业分批次更新安排及平台承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夯实、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规划部署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进种业振兴、创制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进人工智能运用和智慧农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增收等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在云霄直流通道按照《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适用福建、广东相关经营主体。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通知明确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自2026年6月1日起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并附暂行方案,属跨电网经营区交易机制探索。可研究借鉴其交易组织、出清、结算统筹及信息披露安排,但需具备跨省通道、交易机构协同和监管授权等条件。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的对外投资即境外投资活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统一对外投资管理服务规则,明确核准备案、安全审查、处罚幅度及海外服务分工,可研究借鉴其分类分级全过程监管与省级以上公共服务职责划分,落地需对应法定权限和配套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中心及有关单位按此做好相关工作,试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6年3月25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重庆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覆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会商、涉企检查扫码入企、拖欠账款清偿长效机制等具体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审查衔接与检查赋码管理,需具备地方立法权限和相应数据平台条件。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对经指定口岸暂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实行免担保和临时船舶国籍登记政策。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以批复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暂时调整实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和船舶登记条例,属行政法规适用调整,地方可研究借鉴其“指定口岸+免担保+临时国籍登记+协同监管”的组合机制,但需具备口岸监管条件和跨部门协同能力。
国务院于2026年5月22日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2号),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五年规划,涉及存量土地盘活、不动产登记优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制度安排,对涉企用地和产权服务有直接影响。可研究借鉴过渡期用地政策、多部门并联审批等机制,但需地方立法权和财政条件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选编8件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以发改民营〔2026〕708号通知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参考。案例用于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发挥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27日启动2026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受理期至6月30日,补助对象包括标准项目、标准化试点活动、推动标准国际化及标准转化四类。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支持标准制定、试点、国际化与转化,明确申请条件、额度与失信排除规则,可研究借鉴其将标准采信应用与资金兑现挂钩的机制,需具备在京独立法人资格及标准编制排名等条件。
经国务院同意,2026—2028年在新疆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对新疆棉花以固定产量510万吨进行补贴。通知要求保持合理种植规模、优化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完善优质棉补贴机制并确保补贴发放到棉农手中,继续落实企业开具初级农产品收购发票政策。如遇棉花市场形势重大变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及时调整。原文未说明地方可借鉴的具体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延续至2026—2028年,明确每吨18600元价格水平与510万吨固定补贴产量,并优化优质棉补贴机制和收购发票政策,可研究借鉴其价格与产量双稳定机制及补贴直达棉农的发放安排,需具备相应财政承受能力和产量统计基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研究制定《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6年5月22日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渠道为传真或电子邮件。该办法旨在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行为,落实自然垄断环节监管部署,对油气领域经营主体的公平准入具有潜在影响。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与生效时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印发国发〔2026〕11号文件,提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覆盖随迁子女教育、公租房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就业公共服务、兜底性服务等重点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意见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户籍脱钩,涉及随迁子女教育、公租房、社保、医保等多项企业用工密切相关事项,可研究借鉴其梯度供给不得设学历、职称、纳税贡献限制等机制,落地需地方财政与数据条件支撑。
国务院令第83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已经2026年5月9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六部旧规。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以第839号令公布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细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续期核减、生态修复与储备制度,矿业权人可关注出让公告不少于30个工作日、许可审查15个工作日等程序性安排;可研究借鉴其矿业权出让合同解除与补偿机制,但需以法定权限和配套办法为前提。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立法项目25项,其中审议项目13项、预备项目12项,涵盖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创新动能等方面。审议项目包括《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北京市博物馆条例》等,预备项目包括旅游条例(修订)、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相关立法等。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在发改能源〔2025〕650号基础上就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作出安排,明确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项目分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于新建负荷配套新能源、存量单用户项目吸纳新建负荷、工业园区和零碳园区等场景。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通知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明确多用户模式的适用范围、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交易价格与绿电溯源规则,为有绿电消费需求的出口企业、园区和算力设施提供就近消纳路径。可研究借鉴其'以荷定源'规划原则、主责单位机制和小时级绿电溯源安排,但需具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电网接入条件及第三方评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