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围绕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现房销售、主办银行制度、信贷管理、土地供应和市场秩序作出安排,以2026年8月28日为界区分新取得土地项目与在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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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土地出让公告时点为界,对商品住房预售、现房销售、主办银行资金监管和土地价款分期作出衔接安排,可研究借鉴其新老项目分类过渡与重点监管额度覆盖剩余工程费用的机制,需具备市级资金监管账户和区级审核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