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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化 / 改革实践 / 企业服务

税务总局

追踪材料明确涉及税务总局的营商环境政策、改革实践与企业服务;保留发布主体、适用范围和政策阶段。

20条精选相关主题政策制度地方实践

最新精选

第 1–20 条 · 共 20 条
10月7日周三
  1. 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进行优化,并同步发布涵盖8项事项的“轻微不罚”清单,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处罚决定。该基准旨在统一税务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确定性,纳税人缴费人的处罚预期将更明确。原文未说明各地落实的具体实施条件。

    司法部智慧普法平台精选纳税全国统一大市场税务总局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全国统一,涉及9类66项事项及8项轻微不罚清单,可研究借鉴其裁量阶次与适用条件的规范化路径,需结合本地执法权限与既有区域实践衔接。

10月1日周四
  1. 四部门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明确企业须于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继续申请须重新提交材料。

    工信部精选纳税集成电路税费服务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四部门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的申报、初核、复核、联审与退出机制,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管理和重大变化报告时限设计,需具备跨部门联审与信息填报系统条件。

9月30日周三
  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开展北京地区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和初核工作,企业须于2026年9月2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9月22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材料。

    北京市政府精选惠企政策兑现北京税费服务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面向工业母机企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申报指引,明确了申报时限、初核复核流程和变更报告义务,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管理与超期不予受理的约束机制,需具备对应企业资质和属地经信部门受理条件。

  2. 北京市商务局等4部门发布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本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资格审核部门、条件、申请材料和流程,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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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明确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的四部门联审流程、量化门槛和4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并允许经赋权单位参照执行,可研究借鉴其联席审核与结果函告机制,需具备相应赋权及部门协同条件。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5号,依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事项:列举六类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四类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情形,并规定农产品销售发票、技工学校等免税口径、第一道门票收入、资产重组金融商品买入价、放弃增值税优惠的书面备案程序及折扣额发票填开规则。

    财政部精选纳税税费服务税务总局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公告明确非应税交易进项税额抵扣的正反清单及多项征管口径,直接影响企业增值税抵扣与优惠放弃程序。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式界定与书面备案要求,但属全国统一税收政策,地方无自主调整空间。

  4.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就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针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涉及的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电池簇、充电宝、储能系统、换电业务、半固态电池等产品的消费税征缴口径及出口退(免)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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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2号公告,对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作出调整:对按(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财政部精选纳税税费服务要素保障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公告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适用范围、时间节点和申报留存要求,对能源资源行业企业用地成本有直接影响。可研究借鉴其按用地用途分类减免、设置过渡期并明确资料留存备查的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法定权限和征管条件。

  6.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部署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高新函〔2026〕346号),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围绕评价认定工作推进数据共享、优化办事系统、强化信息核验。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部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数据共享与系统优化,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信息核验清单和依托统一系统开展申报预填的机制,但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条件。

  7.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作出规定,明确离岸信托、装入财产、境外实体、控制等认定口径,以及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申报纳税义务和时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未缴税款设置90日申报缴纳期且不加收滞纳金。原文未说明对营商环境的具体影响及地方可借鉴的实施条件。

    全国工商联精选纳税税费服务税务总局
今天10月8日周四
  1. 两部门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明确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精选纳税金融服务国务院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则首次以公告形式明确装入、存续、终止、身份转换等环节的纳税义务与申报时限,涉及跨境财产安排的企业主和高净值个人可关注申报口径与追溯期安排。

9月30日周三
  1.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06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并从规划布局、商品服务供给、消费需求、数智化、竞争环境和保障政策等方面作出安排。

    全国工商联精选企业准入经营场所公平竞争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零售业跨部门政策,涉及准入、公平竞争、融资、监管统一等多项制度安排,其中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准入壁垒,以及统一线上线下促销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对地方清理隐性壁垒有参考价值;落地需多部门协同和配套细则。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2027年起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及部分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

  3.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733号)

    经国务院同意,2026—2028年在新疆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对新疆棉花以固定产量510万吨进行补贴。通知要求保持合理种植规模、优化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完善优质棉补贴机制并确保补贴发放到棉农手中,继续落实企业开具初级农产品收购发票政策。如遇棉花市场形势重大变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及时调整。原文未说明地方可借鉴的具体实施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精选惠企政策兑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延续至2026—2028年,明确每吨18600元价格水平与510万吨固定补贴产量,并优化优质棉补贴机制和收购发票政策,可研究借鉴其价格与产量双稳定机制及补贴直达棉农的发放安排,需具备相应财政承受能力和产量统计基础。

  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6〕14号),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价格法修正草案等,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并完善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的有关配套法规。

    中国政府网精选全国统一大市场民营经济招标采购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招标投标法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列入,为地方完善营商环境法规提供上位依据;可研究借鉴其配套法规衔接机制,但需以正式立法进程为前提。

  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即问即答及正负面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即问即答,从开票受票主体、生产经营业务、票面信息要素、开具时限四个方面说明发票开具合规判定标准,并附正负面清单。清单列举了主体一致性、四流一致、票面要素完整准确、按营业收入确认时点开票等正面情形,以及空壳企业开票、资金回流、进销倒挂、变名开票、集中开票走逃等负面情形。原文未说明实施条件及具体生效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精选纳税税费服务税务总局
  6.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2026至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关税〔2026〕22号通知,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类别和额度见附件。

    财政部精选纳税北京国际贸易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通知明确2026至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进口展品免税的额度、类别及报送流程,并规定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可研究借鉴其由指定单位统一报送清单、展会结束后报送实施情况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法定授权和海关协作条件。

  7.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发布小微企业套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即问即答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发布小微企业套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即问即答,梳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现行优惠项目,并针对人为拆分收入持续享受优惠的行为明确监管口径。答复提出从动机是否合理、业务是否真实、交易是否公允三方面综合判断,并附正负面清单供执法参考。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选惠企政策兑现税费服务税务总局
  8.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以问答形式,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平台内店铺注销、经营者变更、唯一标识码变更、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报送顺序、小程序经营者报送、网络主播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收入确认时间、刷单收入能否剔除、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息报送等10个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精选纳税国际贸易税费服务
10月1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征管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8号)的解读,就该税收抵免政策的执行问题逐项说明,明确其不影响递延纳税政策效力,并规定再投资持有时间起止、抵免额度按利润分配企业分别归集、额度调整、滞纳金起算及收回投资顺序等征管口径。

    商务部精选纳税金融服务商务部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税务总局对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征管口径逐项举例说明,明确持有期起止、额度归集与追补享受规则,可研究借鉴其以案例释明复杂税收优惠执行边界、减少企业申报不确定性的做法,需具备相应税收协定与征管条件。

9月30日周三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发〔2025〕2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于2025年5月19日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精准性、督促监管政策落实、强化贷款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三项措施,适用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全国工商联精选惠企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民营经济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发文,从供给、成本、效率、精准性、监管、风险、保障七方面系统部署小微企业融资,明确协调工作机制、无还本续贷、FTP优惠不低于50BP等具体机制。可研究借鉴协调工作机制与尽职免责细则的落地条件,需地方金融监管、财政及银行多方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