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同时废止银监办发〔2008〕265号、银监办发〔2010〕54号、银监发〔2009〕84号三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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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业务首次形成统一监管规则,明确准入条件、资金封闭管理和集中度上限,可研究借鉴其项目制资金封闭管理与主办银行三方合同机制,但需具备相应监管评级和信息系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