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政策制度

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度规则的制定修订、征求意见与实施;综合性政策优先归本类,专题事项按核心内容归类

206条精选

最新精选

第 141–160 条 · 共 206 条
4月10日周五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财建〔2026〕62号通知,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优先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江海联运型枢纽。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通知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竞争性评审和奖补结合机制,对物流枢纽城市申报有直接指引价值。可研究借鉴其按东中西部差异化奖补比例、绩效评价与预算挂钩的做法,但需具备枢纽城市资质和实施方案编制能力。

  2.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4月10日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围绕优化创业板全链条创新和监管制度体系提出八方面改革举措,包括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等。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标准、审核注册和再融资制度,地方可研究借鉴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试点,但需具备辅导备案和适用第三、四套标准等条件。

4月7日周二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2026年4月3日印发通知,就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生态环境部部署执法事项、裁量基准和执法系统同步更新,并明确县级分局独立执法权的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要求,地方可研究借鉴配套衔接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执法权限和系统对接条件。

3月6日周五
  1.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制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共十二条,明确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的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持股与交易时点认定计算标准,并列出优先股转股、ETF认购与申赎、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13种豁免情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规定明确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的适用主体、持股计算与13种豁免情形,并允许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保险资金等按产品或组合单独计算持股,可研究借鉴其豁免清单与账户单独计算机制,落地需依托证券交易场所配套规则。

3月5日周四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十五五”期间中西部九场国际性展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关税〔2026〕23号通知,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蒙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非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南亚博览会、青洽会·藏毯展区、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东北亚博览会、中阿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类别和额度见附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通知明确中西部九场国际性展会进口展品免税额度、类别及后续管理安排,对办展城市招展和展商成本有直接影响。可研究借鉴其按展会分列清单、限定展期销售与额度、超限照章征税的机制,需以展会承办主体和海关监管条件为前提。

  2. 财政部 · 政策发布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2026至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关税〔2026〕22号通知,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类别和额度见附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通知明确2026至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进口展品免税的额度、类别及报送流程,并规定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可研究借鉴其由指定单位统一报送清单、展会结束后报送实施情况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法定授权和海关协作条件。

  3. 财政部 · 政策发布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十五五”期间广交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关税〔2026〕24号通知,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见附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通知明确广交会展期内进口展品免税的额度、类别与报送流程,并规定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管理和承办单位统一报送机制,但需具备展会承办主体与海关协作条件。

2月27日周五
  1.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四条,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原则要求、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义务及信息披露禁止性行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部门规章出台,明确管理人、托管人及销售机构披露责任与禁止性行为,可研究借鉴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未公开信息管理要求,落地需配套行业自律与监管执行能力。

2月26日周四
  1.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新加坡宣布2031年4月前将GST InvoiceNow要求扩展至所有GST登记企业

    新加坡政府宣布,所有GST登记企业须接入InvoiceNow网络并直接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发票数据,自2028年4月起至2031年4月按年营业额分四批逐步实施,预计新增约9万家企业接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新加坡分阶段将电子发票数据直报要求扩展至全部GST登记企业,并按年营业额由小到大排定时间表,配套过渡补助与免费方案。可研究借鉴其按企业规模分批推进、以补助降低接入成本的机制,需具备全国性电子发票网络和税务系统对接条件。

2月9日周一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2026年2月9日发布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实施生产配额许可、销售备案、使用配额许可或备案、维修报废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备案等全链条管理,同时废止环函〔2013〕179号和环函〔2005〕289号文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生态环境部以配额许可、销售备案、使用备案和资料保存制度重构管控物质全链条监管,涉及氟化工、制冷空调、泡沫等行业企业的准入与合规义务,可研究借鉴其分级分类备案和信息系统统一办理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法定权限和监管能力。

2月7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明确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机构的差异化功能定位,提出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意见首次系统界定数据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并明确到2029年底的能力提升目标。地方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施策思路,但需具备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和跨部门协同监管条件。

2月3日周二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规定汽车数据出境活动管理方式和适用条件,提出九类豁免情形,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驾驶自动化、软件升级、联网运行等业务场景细化重要数据判定规则,明确安全评估、标准合同、认证三种管理方式及保护要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明确九类豁免情形并按业务场景细化重要数据判定规则,为汽车企业数据合规出境提供操作依据。可研究借鉴其按场景分类判定与豁免清单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数据分类分级和安全管理能力。

1月27日周二
  1.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苏州市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落实国家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件,明确2026年江苏全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安排。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苏州转发省级2026年“两新”政策,明确设备更新扩围、降低中小企业申报投资额门槛、向企业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缓解垫资压力等机制,可研究借鉴其资金预拨与省市共担安排,但需具备相应财政配套和资金监管条件。

1月26日周一
  1. 交通运输部 · 行政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23日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规则由交通运输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明确许可、信息上传、税收合规与差异化监管,可研究借鉴跨部门会商与信用评价机制,需具备省级监测系统与数据共享条件。

1月14日周三
  1. 武汉财政局 · 政府采购政策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落实国办发〔2025〕34号及财库〔2025〕30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类产品,并更新《湖北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湖北省财政厅落实国办发〔2025〕34号,明确本国产品20%价格扣除及80%成本占比承诺规则,并更新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可研究借鉴其将政策要求嵌入采购需求、文件、合同、验收各环节及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告的做法,需具备省级采购文本修订权限和评审配套条件。

1月12日周一
  1. 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

    上海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修订后的《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于2026年1月12日印发修订后的《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适用于本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及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上海六部门修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以差异化存储比例和动态存储机制替代单一现金存储,并鼓励区块链线上经办。可研究借鉴其按欠薪记录浮动比例、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替代保证金及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的机制,需具备实名制系统与部门数据共享条件。

1月9日周五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就《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近日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聚焦电信服务及相关数字产业、医疗康养、金融国际合作、商贸文旅等15类重点工作,共提出159项试点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商务部以答记者问形式解读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任务,明确共性任务与差异化探索并行。可研究借鉴其“共性任务+个性任务”分层推进机制,但需具备国务院批复的试点授权及相应地方承接能力。

  2.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2025年12月25日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商务、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等部门,提出到2027年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打造100个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广500个典型应用场景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工业智能体等量化目标,并配套两份附件细化行业指引和企业应用路径。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施策、梯次培育和首席数据官制度等机制,但落地需地方产业基础、算力资源和数据治理条件支撑。

12月31日周三
  1.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29条,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证监会修订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涉及费率调降、赎回费归属和长期持有免收销售服务费等具体安排,可研究借鉴其费率上限与差异化支付比例设计,但需注意基金销售与地方营商环境改革的适用边界。

  2.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依据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和诚信约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证监会修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办理程序和诚信约束,可研究借鉴其将承诺金与可能罚没金额挂钩的协商标准及失信主体限制机制,需以正式规章授权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