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7日印发国办发〔2022〕30号意见,从破除隐性门槛、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涉企服务、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政权力五方面提出23条举措,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影响与借鉴
国办发〔2022〕30号系统部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覆盖准入、收费、服务、监管、政策预期五方面,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推进与时限化落实机制,但需结合本地法定权限和财政条件。
B-READY 参考主题:进出口、通关、贸易规则及跨境物流。情报归类不等于官方测评。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7日印发国办发〔2022〕30号意见,从破除隐性门槛、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涉企服务、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政权力五方面提出23条举措,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办发〔2022〕30号系统部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覆盖准入、收费、服务、监管、政策预期五方面,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推进与时限化落实机制,但需结合本地法定权限和财政条件。
国家层面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健全信用机制、完善信用监管、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等制度安排,适用于各类经营主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意见,涉及信用监管、信用融资、进出口信用管理等多项涉企制度安排,可研究借鉴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信用融资服务的衔接机制,需注意其属宏观指导性文件,落地依赖后续配套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7日印发《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4号),围绕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便捷高效政务环境、自主便利投资环境、开放包容涉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营商环境高地、合作示范区和法治环境十方面部署重点任务,并附首批改革事项清单。
上海以市政府文件形式系统部署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覆盖准入退出、公平竞争、跨境贸易、破产重整等领域,可研究借鉴其任务清单化推进与第三方评估机制,但需注意试点授权和浦东法规变通权限等特定条件。
上海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制订行动方案,围绕政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安商稳商企业服务及实施保障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适用于上海各类经营主体。
上海以系统集成方式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改革,覆盖开办注销、建筑许可、公用事业接入、跨境贸易、融资等环节,可研究借鉴其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区域综合评估免评审、电子证照跨域互认等机制,需注意这些措施依托地方立法授权和部门协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