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2025年5月)
2025年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1736件,其中电力领域1573件、新能源领域163件,被投诉对象以国家电网公司1275件、南方电网公司348件为主,投诉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电表计量等方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5年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1736件,其中电力领域1573件、新能源领域163件,被投诉对象以国家电网公司1275件、南方电网公司348件为主,投诉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电表计量等方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会,要求确保“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目标按期完成,重点做到“六抓六推进”,包括推进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跨省跨区交易取得积极突破、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落地见效、破除地方保护和省间壁垒等。会议通报了建设进展情况,部分省份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电力央企作交流发言。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6月24日,国家数据局举办“数据要素×”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及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出席并答问。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启动地方分赛报名,参赛队伍可通过大赛官网或地方分赛平台报名。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自然资源部对《划拨用地目录》进行修订,修订后分为20类、106种具体情形,聚焦《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列举的四大类型调整用地类型和方式,明确列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也可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修订《划拨用地目录》将划拨范围调整为20类106种情形,并建立部门协调认定机制,地方可研究借鉴其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核实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审查方式,但需具备相应部门会商条件。
2025年6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致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表示,中方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并为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提供更多便利。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条例将推动打破“数据孤岛”,破解“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会共享”难题。条例明确政务数据统一目录管理,无条件共享类数据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条件共享类10个工作日内答复,并要求及时完整回流下级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条例属国务院层面政务数据共享制度安排,明确目录管理、共享答复时限和争议处理机制,可研究借鉴其权责划分与回流机制,但落地需配套目录标准和数据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从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强迫交易、财务造假型合同诈骗等犯罪,并明确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企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聚焦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乱、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4方面12条举措。通知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更新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要件,清单内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厉查处价格垄断、恶意低价竞争等行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以清单管理、信用监管和“网上超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更新与信用模块搭建机制,需具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支撑。
重庆市荣昌区系统构建“123456”营商环境品牌,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行动,2024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2.5%、占GDP比重达75.6%。该区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和“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服务标准,明确每周一为企业家宁静日,43项涉企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并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和“双评双促”机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省广元市自2022年11月3日起构建“1+5”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打造“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并配套专班服务、恳谈交流、满意度监测、政策兑现、在线服务和受理举报等机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5年施行的《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确立“一数一源”“目录管理”等原则和“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制,通过目录动态更新与共享责任清单,将共享义务由“软约束”转为“硬指标”。条例要求建设国家及地方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规范共享申请、审核、提供流程与时限,并实行数据分类分级、脱敏加密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华社6月3日发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明确政府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的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和安全保障制度,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政务数据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规定通过共享能获取的数据不得向企业重复收集,无条件共享申请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条件共享10个工作日内答复。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条例确立政务数据统一目录、分类共享和限时答复机制,企业办事中重复提交材料问题有望从数据源头缓解。可研究借鉴其共享申请1日、10日答复时限及目录动态更新规则,但落地需地方数据主管部门统筹和平台对接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并发布政策解读,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可研究借鉴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围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的对象界定方式,以及“扫码用电”等免报装模式;落地需供电企业配套电网投资能力和地方便民接电点规划支持。
宜昌市围绕解决项目建设“拿地难、成本高、流程繁”问题,推行“集成办、集约办、容缺办、智慧办、精准办”五办服务模式,覆盖多规合一、标准地出让、告知承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代办服务等环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宜昌以“标准地”出让和五证同发压缩项目开工前置环节,并配套告知承诺、豁免清单和代办服务,形成从供地到施工许可的闭环。可研究借鉴其将区域评估成果互用、审批豁免事项清单化的做法,前提是地方具备相应法定授权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共5章37条,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款项支付。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修订后的条例细化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付款期限、逾期利息、投诉处理时限和失信惩戒措施,对中小企业回款权益有直接制度影响。地方可研究借鉴投诉转办时限、无争议部分先行付款等机制,但需结合本地受理能力和部门协同条件。
黄石市工商联、人民银行黄石市分行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光电子信息产业链上游小微供应商抵押不足问题,创新核心企业授信共享和脱核供应链融资模式。截至2025年4月末,37家核心企业贷款余额31.77亿元,较年初增长10.21%,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9%,较试点前下降0.65个百分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安徽省在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上介绍,近年推动2700个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内同一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329个事项申请材料“免提交”,并上线3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安徽以“全省一单”统一2700个事项办理标准、329个事项申请材料免提交,并上线3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可研究借鉴其省级统筹与数据共享机制;落地需省级事项标准化权限和一体化数据平台支撑。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在北交所上市,成为“中国魔芋第一股”,公司位于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县以项目资金补贴魔芋种植大户、专业村、合作社,扶持种植基地、种子繁育基地、加工厂等全产业链建设;企业冲刺上市阶段,县政府召开上市专题办公会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省证监局、省上市办指导完善合规材料,宜昌市副市长两次带队赴北交所沟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并作出解读,部署推动专利盘活、提升竞争优势、强化政策导向、形成长效机制四方面任务和十五条措施,适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及中小企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于2025年5月19日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精准性、督促监管政策落实、强化贷款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三项措施,适用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八部门联合发文,从供给、成本、效率、精准性、监管、风险、保障七方面系统部署小微企业融资,明确协调工作机制、无还本续贷、FTP优惠不低于50BP等具体机制。可研究借鉴协调工作机制与尽职免责细则的落地条件,需地方金融监管、财政及银行多方协同。
交通运输部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适用于全国已投入运营满一年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普通国省干线服务站(点)可参照执行。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四级和不达标五个级别,停车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评定按省级初评、省级核评、部级复核、公示确定程序开展,原则上每两年评定一次,不收取评定费用。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试行办法(交公路发〔2015〕29号)同时废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按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分进入市场、要素保障、经营环境、纠纷化解、企业退出5个部分展示2024年全国层面营商环境进展成效。报告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介绍企业开办、信息变更、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等领域实施效果,并辅以11个政策专栏、16个地方案例。下一步将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指导地方改进提升营商环境。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增补《吕梁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面向吕梁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及提供企业重整和财务顾问服务的管理咨询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受理申报。申报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占60%、评审占40%的方式择优录取,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评审,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8日,不接受网上、电话、邮寄和委托报名。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以合规指引形式细化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明确禁止性条款、异议投诉时限和备案抽查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招标文件备案与投诉处理全流程的做法,需具备省级监管平台和投诉受理渠道等条件。
4月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数字化市场监管在线系统”上线启动仪式,系统以“1+1+12”为架构,整合注册、许可、信用、执法等12项核心业务,面向企业群众提供“市场主体直通车”服务,依托DeepSeek大模型实现企业开办“AI导办”“AI审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1+1+12”架构整合注册、许可、信用、执法等业务,并上线AI导办、AI审批及预付式经营主体信息查询,可研究借鉴其数据归集与三级指挥调度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系统整合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沪人社规〔2023〕3号。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以清单形式明确人社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与条件,将包容审慎监管落到可操作条款,可研究借鉴其分档设定改正期限、金额门槛和协商程序等适用要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沪苏浙皖四部门于2025年1月23日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在长三角区域内统一人社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沪苏浙皖四地人社部门统一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标准,覆盖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女职工保护、职业中介等6类情形,并明确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等适用条件。可研究借鉴跨省域统一裁量基准的协同机制,需具备区域协作授权和统一执法标准等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并作出解读,明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目的、五项主要职责、国家级中心基础条件及认定管理程序,按照先建设、后认定原则分级推进。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适用于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明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机构及人员要求、履约考核参考标准等七部分内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政府采购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引入质量导向评审,价格权重建议10%-15%,可研究借鉴其分类设定服务标准与履约考核的做法,需结合本地采购需求和财政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局令第81号),分五章共八十五条,落实新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增设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和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行政调解等章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的专门部门规章,细化侵权判断标准与办案程序,可研究借鉴其精简材料、电子送达和追加当事人等机制,但需以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授权为前提。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会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制定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并发布解读,明确文本不具强制性,供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参考选用或修改形成个性化合同。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局令第八十三号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三十六条,按规章制定时序排列。规定细化《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原则性条款,明确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及解释修改废止程序,并要求规章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责时充分征求意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并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供创新主体参考使用,旨在诠释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指引随附编写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具体条款以附件原文为准,正文未提供实施条件及企业影响数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30日以局令第八十二号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于2024年2月7日至3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解读明确扩大受案范围,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等纳入复议范围,并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不作为、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类案件复议前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共十九条,明确违法经营额定义、一般及复杂情形计算标准、市场中间价格确定方式等,并发布解读说明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该办法针对现行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较原则、地方执法缺乏统一操作指引的问题,旨在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提高行政处罚依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日期及地方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召开外交会议,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我国代表团参与谈判并推动条约成功缔结。条约共34条,旨在协调统一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对申请内容、代理人、申请日、新颖性宽限期及时限救济等作出规定,其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披露条款保留灵活性,新颖性宽限期为12个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示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初选名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正对各省管理人平台功能逐步升级,已升级省份案件须使用新平台办理,也可在新平台查看历史案件;旧平台未提交的申请或公告需在新平台重新提交。北京法院10月11日17点至10月15日9点停止使用,升级前未办结的审批流程需在“一张网”办案办公平台重新发起,全国其他法院不受影响。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于2024年11月9日印发修订后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交运规〔2019〕7号同时废止。办法要求运营单位建立风险数据库和岗位隐患排查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全面辨识,重大隐患须15个工作日内报送治理方案、整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验收材料,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内确认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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